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生产加工 |
所在地区: | 山东 济宁 |
联系卖家: | 田超 先生 |
手机号码: | 15265771711 |
公司官网: | Jnly666.tz1288.com |
公司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四通工业园 |
高空作业车的,六大优势,为您保驾护航,宝钢材质,品牌发动机
底盘
臂架双链条,360度旋转机身,安全4大保护,远程遥控操作
双链条驱动,伸缩快速平稳,安全系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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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实耐用,四节同步,安全稳定,
前V后H型支腿设计,
跨距大,32米高空作业车多少钱一台,稳,适合多种工况
电控四大保护
限动保护,防碰撞保护,缓冲保护,防侧翻保护
无惧挑战,多场景作业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高空作业车,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心脏病、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高空作业蓝牌车,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为了方便在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直臂型高空作业车,并加以防护。
2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这些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3、 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面所说的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之处。这可以看作是坠落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