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生产加工 |
所在地区: | 山东 济宁 |
联系卖家: | 田超 先生 |
手机号码: | 15265771711 |
公司官网: | Jnly666.tz1288.com |
公司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四通工业园 |
1.此款伸缩式的高空作业车占用空间小,高空作业车,作业方位大,作业幅度为12.6m.2.升降平台Q性好,江铃22米高空作业车,转移场地方便,直臂28米高空作业车,折臂结构紧凑,抗风能力达到5-6级
3.6条支腿,支腿跨距大,性好,可同时或单独操作,平安可靠.
4.整车配备了平安阀、垂直支腿互锁装置Q、上下车互锁装置、臂架角度限位装置Q、应急泵装置等安全装置,很好地保证作业时的平安
5.采用新型型钢,强度高、重量轻、直接接入交流电或采用自身直流电源启动。
6.适用于供电站、车站、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小区物业、厂矿车间等大小范围作业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心脏病、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蓝牌20米高空作业车,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